晋江市晋中综合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时间:2024-11-29 17:21 浏览量:

      晋江市经济开发区食品园污水处理厂(预处理设施)位于永和镇,主要接纳晋江市食品产业园内企业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现拟对该污水处理厂进行改扩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晋江市晋中综合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需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我司现已确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委托泉州市华大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今对本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开,征询公众意见,特此公告。

      一、项目概况

      我司投资建设的晋江市晋中综合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选址于永和镇(二期预留用地),拟在污水处理厂厂区二期预留用地上建设一套市政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规模3.75万 t/d(改扩建工程服务范围为原进入南港污水厂的部分市政污水);同时对一期工程1.25万 t/d污水预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尾水拟处理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IV类标准后,用于梧垵溪生态补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晋江市圳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永和镇;

      联系人:黄小姐;电话:0595-8811106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泉州市华大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7165832623;邮箱:86015017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自行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通过邮箱、寄件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晋江市圳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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