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民宗函〔2022〕5号 签发人:谢江漫
晋江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核拨2022年
泉州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第一批)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财政厅、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第一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138号),《晋江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泉州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第一批)的通知》(晋财指标〔2022〕387号),现将2022年泉州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第一批)下达给你单位(详见附件),款列“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科目,三保标识为“104101—非三保支出”。请严格按照《泉州市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及时将补助款拨付给用款单位,加快组织项目实施,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 2022年泉州市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第一批)明细表
晋江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2年4月2日
抄送: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晋江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2年4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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