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财指标〔2021〕412号
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的通知
陈埭镇财政所、陈埭镇民族中学: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预下达2021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的通知》(闽财行指〔2021〕1号),现将2021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30万元下达给你单位(详见附件1),款列“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科目,三保标识为“104101101—非三保支出”。请严格按照《福建省少数民族发展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根据上级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的指标体系设定本级绩效目标值,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安排明细表
2:2021年度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社会事业建设)
3:2021年度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晋江市财政局 晋江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1年3月16日
抄送:陈埭镇人民政府。
晋江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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