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3号通告
来源: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时间:2020-01-28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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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福建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一级应急响应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全市范围内禁止贩运、交易、食用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野生动物捕杀、交易等行为。
二、全面加强农贸市场尤其是活禽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和环境整治,暂停各类活禽交易。各类活禽恢复交易时间另行通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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