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专项扶持资金申报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资金使用的通知》(闽商务电商〔2018〕14号)、《晋江市商务局 晋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晋江市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商务〔2018〕24号)文件精神,我局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分所,对晋江市汇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申报的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专项扶持资金项目进行评审,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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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项目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情况 |
审核情况 |
拟补助金额 (万元) |
1 |
晋江市汇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支持农村产品产销对接—网络销售农产品对接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
连丹 15880714146 |
办公场所及仓库租赁费、办公场所及仓库装修、蔬菜冷藏库2间、真空预冷机1台、蔬菜粗加工流水线1条和冷藏车3辆。 |
对实际已投入的部分按27%的比例予以补助。 |
42.66 |
2 |
晋江市园绿园农林专业合作社 |
支持农村产品产销对接—网络销售农产品对接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
林金东 13959947226 |
仓库建设、冷库、配送物流车、仓库租赁费及洗菜机、切菜机和真空冻干机等设备。 |
对实际已投入的部分按27%的比例予以补助。 |
46.65 |
3 |
福建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
支持建设县、乡、村三级具有服务农村产品上行功能的物流配送体系-企业建设农村物流仓储中心 |
陈志杰 18259823108 |
搬运设施、机器设施和IT设备等农村物流运输设备的购置。 |
对实际已投入的部分按17%的比例予以补助。 |
31.7 |
合计 |
121.01 |
2019年10月14日-21日
公示期7天
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与以下科室联系:
电商科:82683113
干部职工服务态度、廉洁自律情况:
纪检组:82686022
晋江市商务局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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