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财政所、华侨职校、第五实验小学:
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少数民族补助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晋政办[2019]19号)及年度预算安排,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度第一批少数民族补助资金131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从本级预算"少数民族村建设"列支,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科目,经济分类列"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请你们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9年度第一批少数民族补助资金安排明细表
晋江市财政局 晋江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19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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