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组织:
我局拟于近期将有意向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相关材料报送泉州市民政局。为提高服务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填报材料的社会组织应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1.经晋江市民政局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
2.符合公益性社会团体条件的社会组织;
3.有意向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
二、报送方式和时间
有意向的社会组织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材料报到晋江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管理科。晋江市民政局收集整理汇总后报泉州市民政局。
三、注意事项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是社会组织重大权益,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的年检结论须符合相关规定。本通知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以公益慈善为主要业务的基金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等公益性社会组织。
咨询电话:85619394
附件:2018年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填报表.xls
晋江市民政局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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