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就《“十二五”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答记者问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时间:2013-02-25 15:53 浏览量:
        根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科技部牵头,会同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铁道部、水利部、质检总局、知识产权局、中科院和工程院等单位,研究编制了《“十二五”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目前已经国务院批准印发(国发[2013]4号)。《规划》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部署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规划和指导性文件,对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为此,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请简要介绍《规划》的编制背景。

      答: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将创新作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力量。2012年召开的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强调,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重点,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这一系列重大决策,核心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真正发挥科技进步和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科学发展,是国家创新能力建设的历史使命。“十一五”时期,全国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我国综合国力和核心竞争力有了明显提升。实践证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培育国家竞争新优势、保障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和国家安全的必由之路。“十二五”时期,面对大发展、大调整和大变革的国际新趋势,继续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加需要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作用,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赢得发展先机和主动权。

      “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对自主创新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也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和任务。“十二五”时期,为确保各项重点任务的顺利完成,国务院明确要求将《规划》作为国家的18个重点专项规划之一,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到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总目标,研究提出“十二五”时期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总体思路、发展方向、战略重点和保障措施等,为全面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问:《规划》的总体定位和基本内涵是什么?

      答:《规划》作为推进全社会加强创新能力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在总体定位上主要体现三个方面的基本要求:一是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加强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贯穿到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针对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等对创新能力建设的重大需求进行系统布局。二是搞好与其他重点规划的统筹和协调,特别是要围绕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任务和目标,对创新能力建设有针对性地做出具体部署。同时,与科技、产业等规划的相关内容既要充分衔接,也要各有侧重,重点突出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提供动力支撑。三是体现政策导向性,重在明确政府工作方向,引导创新主体行为,推进创新能力的布局、形成和提升。

      《规划》作为我国第一部关于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方面的规划,把握好其内涵和范围,对统一各方认识尤为重要。从创新活动的角度,自主创新能力应贯穿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工程化、商业化、规模市场化和社会推广应用等环节,并服务于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从创新要素的角度,自主创新能力应体现利用人才、资金、技术、基础设施、制度和文化等创新要素的活动。从创新主体的角度,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组织等在创新活动中应有不同的功能定位和分工。经过广泛深入的系统研究和探讨,各有关方面一致认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应同时体现科技和经济活动的特征,应包括支撑科技、产业、社会服务和区域等创新发展的能力,并重点通过创新基础设施、创新主体、创新人才队伍和制度文化环境等方面来体现。

        问:《规划》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规划》基于上述总体定位,在指导思想、总体部署、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等方面,注重把握“四个结合”的原则。一是“远近结合”,要求着眼长远需求,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科学技术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对“十二五”期间支撑和服务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能力建设重点任务做出了部署,使创新能力建设与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机统一。二是“软硬结合”,既强调创新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布局,也要求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制度文化环境建设,推进创新资源整合共享和全社会协同创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与环境建设的有机衔接。三是“两手结合”,从推进创新能力建设的不同层面,要求体现“有形手”和“无形手”的特点,明确政府和市场作用的政策导向。重大科技设施建设、基础研究、创新环境建设等方面注重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重点产业创新能力培育、社会领域创新等方面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四是“内外结合”,在推进创新能力的建设布局、形成和提升方面,强调要利用国际国内的现有条件,加强创新资源的整合共享,提高开放创新的合作水平。

      《规划》共分十个部分,主要包括建设基础与面临形势,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和总体部署,七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及规划实施等。重点任务主要针对“十二五”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社会服务和区域发展的重大需求,从创新基础设施、创新主体、创新人才队伍和制度文化环境等不同层面,以独立章节形式对创新能力建设进行系统布局,并通过总体部署把指导思想和各章节有机衔接起来。同时,兼顾创新能力建设不同重点领域的差异,通过设置建设重点专栏,进一步细化规划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以增强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问:《规划》对当前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现状和形势有什么样的基本判断?

      答:《规划》从自主创新政策环境、自主创新基础条件、创新主体发展能力、创新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等四方面,系统总结了“十一五”时期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取得的重要成就。认为,当前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有效地提升了国家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突破了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取得了一大批创新成果,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支撑,为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规划》从提升国家竞争力、实现重大科技突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突破经济社会发展难题等四个方面,深入分析了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同时,也指出了当前制约创新能力建设和发展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如创新的体制机制尚不完善、创新能力建设缺乏顶层设计和系统前瞻布局、企业创新动力和活力不足等,与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从而为进一步推进创新能力建设明确了工作重点和方向。

        问:《规划》提出的“十二五”时期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指导思路、总体部署和建设目标是什么?基于什么考虑?

      答:《规划》的指导思想着力体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强调“十二五”时期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国家全局性和长远性发展需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体制机制改革为保障,统筹创新能力布局,加强自主创新的物质技术基础和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创新资源合理配置,增强创新主体动力和全社会创新活力,更加注重协同创新,全面提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为加强指导思想的统领作用,更好地凝炼重点,《规划》从三个方面对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重点、任务和方向做出总体部署。一是把支撑科技跨越发展放在突出位置,要求重点推进科学研究实验设施建设,加强科技资源整合共享和高效利用,健全国家标准、计量和检测技术体系;二是把支撑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作为主攻方向,要求注重加快推进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工程化能力建设,提升重点社会领域创新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构建各具特色、协调发展的区域创新体系;三是把创新主体、创新人才和制度环境等作为自主创新能力的基础,要求最大限度地提高创新的效率和经济社会效益。总体部署主要起承上启下的作用,以使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政策措施能有机衔接起来。

      规划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兼顾预期性和可考核性,分别从创新基础条件建设、重点领域创新能力、创新主体实力、区域创新能力布局、创新环境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到“十二五”末要达到的具体目标。

      一是创新基础条件建设布局更加合理。投入运行和在建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总量接近50个,形成一批世界一流的科学中心。重点建设和完善100家国家工程中心,新建若干家国家工程(重点)实验室,认定一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创新、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点工程设计的支撑条件更加完善。

      二是重点领域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农业、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能源和综合交通运输等产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和公共安全等社会领域创新能力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三是创新主体实力明显增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强化,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1.5%,一批创新型企业进入世界500强。建成若干一流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和研究成果进入世界同类科研机构前列;建设一批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一批优势学科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关键核心技术的有效供给能力明显提升。

      四是区域创新能力布局不断优化。初步形成东中西部分工协作、功能互补、多层次合作的区域创新体系。区域性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得到加强。

      五是创新环境更加完善。创新人才队伍结构更加合理,涌现一批高端创新人才、工程技术人才和创新服务人才,每万名就业人员的研发人力投入达到43人年。知识产权保护得到切实加强。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提高到3.3件,专利质量和专利技术实施率明显提高。

        问:《规划》提出的“十二五”时期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重点任务是什么?

      答:《规划》以推进落实“十二五”《建议》和《纲要》确定的主要任务和目标为着眼点,针对经济社会科技实现创新发展对创新能力建设提出的重大需求,提出了“十二五”时期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7个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从加强科技创新基础条件建设方面,着眼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的要求,面对世界科技发展的新趋势,力争抢占科技发展的战略制高点,在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指引下,重点加强科学研究实验设施、科技资源与信息平台和标准计量检测认证平台建设,以加快提升科技的原始创新与整体实力。

      二是从增强重点产业持续创新能力方面,着眼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的要求,结合“十二五”时期对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实际需求,围绕现代农业、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能源和综合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创新能力建设进行重点布局、共享整合,进一步强化产业的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为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三是从提高重点社会领域创新能力方面,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对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和公共安全等社会重点领域的创新能力建设进行部署,以加快建立和完善低成本、广覆盖、高质量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撑和谐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

      四是从强化区域创新发展能力方面,按照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部署,结合主体功能区发展需要,突出不同区域的科技、产业、经济基础和特色,因地制宜地引导不同地区,从优化区域创新能力布局、促进跨区域技术创新和服务平台建设、推进重点区域创新试点示范等方面,加快促进中央和地方创新资源的共享整合,建立和完善跨区域的创新联动协作机制,逐步形成创新能力建设的合理空间格局,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协调发展。

      五是从推进创新主体能力建设方面,着力消除制约科技进步和创新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创新主体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加强相应的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基础能力,激发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创新活力,提升创新中介机构的服务能力,发挥企业在产学研用合作中的主导作用,推进形成创新主体定位清晰、能力突出、充满活力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进程。

      六是从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突出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作用,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的要求,把创新人才队伍作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关键,组织实施重大人才工程,从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产业创新紧缺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人才等方面,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开发与选拔任用力度,完善创新人才的激励机制,推动形成规模宏大、素质一流、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创新人才队伍,为提升国家创新能力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七是从完善创新能力建设环境方面,共享整合创新资源,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推进科学普及能力建设,培育创新文化,提升国际合作水平,以形成更加良好的创新环境,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动力和活力。

        问:如何保障《规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答:为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和建设目标的顺利实施,《规划》从四个层面提出具体措施。一是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要求各相关部门抓紧制定具体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创新机制;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特点和发展需求,制订相应专项规划,切实推进本地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部门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要建立工作会商制度和协调机制,加强相关规划的有机衔接。二是在政策措施方面,要求进一步完善促进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产业政策、财税政策、金融政策等与创新能力建设的衔接协调;完善支持企业创新和科研成果产业化的财税金融政策。三是在保障资金投入方面,要求发挥政府在科技投入中的引导作用,鼓励和吸引全社会加大对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投入力度;推进金融机构、社会团体、企业、个人以及国外投资者参与高水平的研究开发设施建设,探索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投入体系。四是在《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和督促检查方面,要求建立综合评价和第三方评价制度,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和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规划实施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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