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危险化学品——爆破作业合同备案
时间:2018-10-29 15:59 浏览量:

     

    1.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爆破作业合同备案

    2.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3.设定依据:(1)建省公安机关民用爆炸物品行政审批管理工作规范》三十一条;(2)《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

    4.办理条件:已签订爆破作业合同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无

    6.办理流程:窗口受理→治安大队决定(含办结)(即办)

    7.申请材料:

    1)爆破作业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8.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即办

    9.办件类型:承诺件

    10.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11.年检要求:无

    12.审批决定证件:无

    13.注意事项: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申请人本人如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代办,并附上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14.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595-85659635(窗口)

    投诉电话:0595-85659615(市效能投诉中心)

              0595-85659702(中心)

    行政服务中心网址:www.jjsp.gov.cn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南1

    15.诉求渠道:

    1)申请人在申请公共服务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公共服务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公共服务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公共服务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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