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爆破作业合同备案
2.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3.设定依据:(1)建省公安机关民用爆炸物品行政审批管理工作规范》三十一条;(2)《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
4.办理条件:已签订爆破作业合同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无
6.办理流程:窗口受理→治安大队决定(含办结)(即办)
7.申请材料:
(1)爆破作业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8.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即办
9.办件类型:承诺件
10.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11.年检要求:无
12.审批决定证件:无
13.注意事项: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申请人本人如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代办,并附上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14.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595-85659635(窗口)
投诉电话:0595-85659615(市效能投诉中心)
0595-85659702(中心)
行政服务中心网址:www.jjsp.gov.cn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世纪大道南1号
15.诉求渠道:
(1)申请人在申请公共服务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公共服务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公共服务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公共服务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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