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人事档案——依据档案记载为流动人员出具相关证明
时间:2018-10-29 11:11 浏览量:

    1.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流动人员档案服务——依据档案记载为流动人员出具相关证明(含存续档案证明、经历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证明)

    2.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3.设定依据: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4.办理条件:无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无

    6.办理流程:受理(即办)→决定(即办)

    7.申报材料:个人身份证

    8.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即办

    9.办件类型:即办件

    10.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11.年检需求:无

    12.审批决定证件:无

    13.注意事项:

    1)禁止伪造、变造、冒用申请材料 

    14.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85661234(就业人才中心)

    投诉电话:85659615(市效能投诉中心)

    85659003(市行政服务中心)

    行政服务中心网址/网上申报/表格下载:www.jjsp.gov.cn

    社会保障分中心地址:晋江市泉安南路58号华银广场二楼社保分中心27号毕业生服务窗口

    15.诉求渠道:

    1)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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