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社会保险——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参保关系转移
时间:2018-10-29 10:58 浏览量:

    1.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医保关系转移办理

    2.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3.设定依据:《社会保险法》第8条、第57条

    4.办理条件:无

    5.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无

    6.办理流程:受理(当场)→初审→审核→办结。

    7.申请材料:

    1)单位信息变更:

    ①《泉州市社会保险单位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机关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社会团体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民办非企业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企业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2)用人单位关闭、改制、解散、撤销或其他原因依法终止:

    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人员增减变更申报表》(一式两份);

    ②提供撤销批文、合并批文或地税注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8.办理时限:承诺时限:即办

    9.办件类型:承诺件

    10.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11.年检要求:无

    12.审批决定证件:

    13.注意事项:无

    14.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85659615(市效能投诉中心)

                  85659702(市行政服务中心)

    行政服务中心网址/网上申报/表格下载:http://qzjj.fjbs.gov.cn/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晋江市泉安南路58号华银广场二楼

    15.诉求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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