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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地处福建东南沿海,东濒台湾海峡,西和南安市接壤,南与金门隔海相望,北同鲤城区毗邻,东北与石狮相连。三面临海,海岸线长110公里,海域面积6345平方公里,境内陆地面积649平方公里。全市有13个镇、6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数约104万人,外来人口80多万人(不完全统计),旅外侨胞、港澳台同胞220万,是全国著名侨乡。晋江的传统产业主要有制鞋、纺织服装、陶瓷、食品、伞具文具等,在五大传统产业不断提升的同时,车辆机械、纸业、化纤、制药等新兴产业也在快速发展,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居全国第6位,有10家企业上市,经济实力保持“福建省十强县(市)”前列。拥有中国驰名商标79枚,中国名牌产品24个,国家免检产品88个,享有“品牌之都”的美誉;城市品牌入选2006年度“中国特色魅力城市二百强”。2007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88.35亿元,财政收入60.3亿元,其中地方本级财政收入26.6亿元;工业总产值1322.95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265家,产值占84.9%。
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的福地孕育了一支政治合格、执法文明、作风优良、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多年来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充分考虑晋江的区域经济特征,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坚持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和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和科技强检步伐,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几分耕耘,几分收获。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院及地方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经过全体干警的努力拼搏,取得了较好成绩,先后荣获首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全国十佳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第二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称号,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2003-200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2008年3月份,被高检院授予2004-2006年度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